胆子太大!上海,男子请女网友吃烧烤,酒后在宾馆强行与网友发生关系,网友:别这样,我叫你进来只是坐坐。法院判了!
原创 智星 童知
网络交友的便捷性带来了快乐,但也埋下了风险的种子。
上海的一起案件再次验证了这句话所言非虚。
男子黄某与女网友张某相约吃烧烤,酒过三巡后,不顾张某的反抗强行发生关系,直到张某报警才收手。
酒局之后的冲动为何演变成刑事案件?让我们一探究竟。
事件回顾
36岁的黄某是上海某公司的职员,因工作繁忙,平时交友圈狭窄,他沉迷于网络游戏,在虚拟世界里结识了女网友张某。
两人因游戏而建立了“战友情”,私下里常聊得火热。
2023年国庆长假,张某独自到上海旅行,还向黄某透露了自己的行程安排。
“你怎么不早告诉我,我可以当导游啊!”黄某得知后,兴奋地提出见面邀请。
张某没多想,答应了,还把自己住的酒店地址发给了他。
10月4日凌晨,黄某下班后与张某见面,两人去了附近的烧烤摊,当然了,黄某请客。
酒过三巡,黄某主动送张某回酒店。
到酒店门口时,张某邀请黄某一起进房间喝茶聊天。
黄某进了房间,看到张某脸颊微红,顿时心猿意马。
他试探着靠近,张某开始表现出抗拒:“别这样,我叫你进来只是坐坐。”
黄某误以为张某在矜持,坚持继续靠近,还动起了手脚。
张某几次试图推开他,但并没有成功。
她开始厉声警告:“你要是再这样,我就报警了!”
黄某却以为她在吓唬人,仍然不顾张某反抗,强行发生了关系。
就在黄某得意时,张某直接拿起手机拨打了110。
看到张某报警,黄某终于停止,并乖乖留在现场等待警察到来。
司法鉴定证实,两人在警察到场前确实发生了性关系
律例分析
《刑法》第236条明确规定,违背妇女意志,以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发生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。
判定强奸罪需重点考虑受害人的明确反抗及证据支持。
张某试图推开黄某、明确警告并报警,这些行为都能证明她并未同意。
案件进展
警方在现场收集了证据,并对黄某提起公诉。
黄某自愿认罪,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,同时赔偿张某三万元以取得谅解。
法院认为,黄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,但鉴于其主动认罪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,依法从轻判决:
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。
判决后,张某对结果表示接受,案件至此尘埃落定。
网友反应
案件宣判后,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:
有人说:“黄某胆子太大了!他的行为是赤裸裸的犯罪,就算赔钱也不能掩盖他的罪行。”
还有网友觉得:“张某让他进房间喝茶确实容易让人误会,但这不代表可以侵犯她的意愿。”
更有网友持中立态度:“这案子告诉我们,酒局后真的要保持理智,冲动只会害人害己。”
作者观点
这事是不是荒唐?
就和网友吃了一顿烧烤,人就进了监狱,这事还真是头一回听说。
黄某的行为毫无疑问是自作孽,一个成年人,连“违背意愿”四个字都搞不清楚,还以为人家反抗只是“矜持”,这不摆明了犯罪吗?
正像有的网语说的:张某邀请黄某进房间的举动确实容易引发误解。
但这绝不代表对方可以侵犯她的意愿。
所以,女性在网络交友中,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,尤其是深夜独处,得给自己留条退路。
黄某不但赔了钱,还赔了自由,背上这个罪名,余生都得为自己的冲动买单。
如果换作你,在深夜面对这样的情况,会怎么保护自己?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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